生命的保护伞——疫苗(二)
第七章儿童常用疫苗
乙肝疫苗
相关疾病:
乙型肝炎(乙肝)是以肝脏为主要病变并可累及多器官损害的传染病,主要侵犯儿童及青少年,以疲乏,食欲减退,肝肿大,肝功能异常为主要表现,病程迁延,容易发展成慢性,甚至转化为肝硬化、肝癌,危及生命。我国是乙肝大国,发病人数约5000万,病毒携带者约1.2亿人,每年大约有28万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的疾病。乙肝是当前威胁人类健康的严重疾病,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要加强控制并最终消灭的传染病。
慢性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是乙型肝炎的主要传染源。
乙肝病毒(简称HBV)广泛存在于乙肝患者及病毒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中,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传播:
1.血液传播 只要极少量污染血进入人体即可导致感染。输血、注射、外科或妇科手术、针刺、共用剃刀或牙刷、皮肤黏膜的微小损伤等均可传播。生活上的密切接触为次要的传播方式。
2.母婴传播 包括经胎盘、分娩、哺乳喂养等方式所引起的感染,约占我国婴幼儿乙肝感染的1/3 ,其余的2/3则通过密切生活接触和注射等水平传播方式而感染。
3.性接触传播 乙肝病毒可通过唾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排出,因而性接触也是乙肝病毒传播的重要方式。
4.医院内传播 医院内污染的器械(如牙科、妇产科器械)可导致病人之间及病人与医务人员之间传播。
易感性与免疫力:新生儿通常不具有来自母体的先天性抗-HBs,因而普遍易感。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隐性感染而获得免疫的比例亦随之增加,至30岁以后,我国接近半数的人可检出抗-HBs,故HBV感染多发生于婴幼儿及青少年。
流行特征:乙型肝炎的发病以散发性发病为主,感染与发病表现出明显的家庭聚集现象。家庭聚集现象与母婴传播及日常生活接触有关。
乙肝病毒抗原抗体系统
HBs-Ag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成人被感染HBV后最早1-2周,最迟11-12周血中即出现HBs-Ag,它是乙肝病毒感染的主要标志。
抗-HBs 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是一种特异性保护性抗体,在恢复期开始出现,在6-12个月逐渐上升至高峰,至10年内转为阴性。抗-HBs阳性提示可能已通过预防接种或过去感染而产生了对HBV的保护性免疫,也是乙肝疫苗接种成功的标志。抗-HBs阴性说明对HBV易感,需接种乙肝疫苗。
HBe-Ag 乙肝病毒e抗原,可作为乙肝病毒复制及具有强感染性的一个指标。
抗-HBe 乙肝病毒e抗体,表明乙肝病毒复制减少,是预后良好的征象。
HBc-Ag 乙肝病毒核心抗原,不易在血中检出。意义同HBe-Ag。
抗-HBc乙肝病毒核心抗体,非保护性抗体,低滴度时是过去感染的标志,高滴度时提示HBV有活动性复制。
HBs-Ag与抗-HBs,HBe-Ag与抗-HBe,抗-HBc,容易在血中检出,俗称“两对半”。HBs-Ag、HBe-Ag、抗-HBc阳性俗称“大三阳”,表示乙肝病毒处于活跃复制阶段,传染性较大;HBs-Ag、抗-HBe、抗-HBc阳性俗称“小三阳”, 表示乙肝病毒复相对不活跃,若乙肝病毒DNA也阴性,提示传染性比较小。
注射乙型肝炎疫苗是控制乙肝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从1992年开始,我国全面开展了乙肝疫苗接种。近10年中,我国减少了2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也意味着减少了7000亿元的经济损失。目前,在10岁以下的儿童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比例大幅下降,3岁以下儿童的乙肝携带者约为2.4%,1岁以下约2.2%。
乙肝疫苗接种对象:
(1)所有的新生儿;(2)学龄前儿童;(3)HBsAg阳性的配偶及其他从事有感染乙肝危险职业的人;(4)意外受乙肝病毒感染的人,如意外被HBsAg阳性血液污染的针头刺伤,或被HBsAg阳性血液溅入眼结膜或口腔粘膜,误输入HBsAg阳性的血液等。以上情况均应接种乙肝疫苗。
接种办法:
新生儿:乙肝疫苗(5μg)第一针于出生后24小时之内尽早接种(为避免出现差错,可在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后的其他时间再接种卡介苗)。为什么要强调24小时之内呢?经研究发现,人体肝细胞被HBV感染后3天就能检出HBs-Ag,这时HBV已在肝细胞中“站稳脚跟”,而单剂量的乙肝疫苗注射后需4天才产生抗体,此时疫苗的作用已是鞭长莫及。所以新生儿越早注射乙肝疫苗预防效果就越好。第2针于第1针后1个月接种,第3针在第1针后6个月(5到8月龄)接种。如出生后24小时之内未能及时接种,应按上述时间间隔尽早接种。如第2针、第3针滞后于免疫程序,应尽快补种。第1针和第2针间隔应≥28天;第2针和第3针间隔应≥60天。
母亲HBsAg阳性的新生儿,乙肝疫苗要与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联合注射。出生后立即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2支(100iu),于出生后1个月,2个月,7个月各注射乙肝疫苗10μg,保护率可达97%。
学龄前儿童:可采取0,1,6方案(首次接种,1个月后接种,6个月后接种),3次各接种乙肝疫苗10μg。
成人:由于成人大多数已接触过HBV,易感者仅少数,接种前应检测HBsAg及抗-HBs,两者均阴性时采取0,1,6方案接种,各注射乙肝疫苗10μg。
如发生意外感染,应立即(24小时之内,越早越好)肌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成人200IU),2周后再按0,1,6方案接种,各注射乙肝疫苗10μg。
乙肝疫苗的免疫保护期5年以上。为充分发挥乙肝疫苗保护作用,我国多数专家建议3-5年内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据调查,于初次接种乙肝疫苗3针后15年,有51%的被接种者体内仍含有对HBV的中和抗体,接种疫苗人群的HBsAg携带率仍比未接种者明显偏低。这证明接种乙肝疫苗人群的半数对乙肝的免疫力至少能保持15年。
与其他疫苗的联合应用
目前乙肝疫苗可与计划免疫疫苗中的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及甲肝疫苗(甲肝减毒疫苗或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互相既没有免疫干扰作用,也不会加重各自疫苗的副作用,可以达到满意的免疫效果,但应接种在不同的部位。
接种乙肝疫苗后不产生抗体该怎么办?
(1)有些人抗体产生较晚,被称为应答迟缓。对此可加注1-2针,或者重新接种疫苗,并且适当增加剂量(每次20μg);
(2)可采用0、1、2、12个月的免疫程序,每次剂量为20μg。
卡介苗
相关疾病: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肺部慢性传染性疾病,俗称“肺痨”、“痨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咳嗽,咳血等,可有长期低热,盗汗,乏力等全身症状。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严重高发的国家之一,病人数量紧次于印度,为世界第二,至2004年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500万,其中150万人为涂阳肺结核病人,即痰中可查出结核菌的病人。
结核病的主要传染源是开放性肺结核病人。学校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家中患结核病的病人都可传染他人。结核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其次是消化道。开放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和大声谈笑时从口中喷出的飞沫污染空气、食物、用具等,而使其周围的人群受到感染。一个未经治愈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一年能传染10-15人,在有结核病症状的人群中,有65.9%的人未能就诊,这些结核病传染源继续在人群中传播结核菌。
预防结核病的疫苗称为卡介苗,其发明者为法国的医生卡尔美特和他的助手介云,他们花费13年的时间才研究出该疫苗。后人为了纪念这两位发明者,将这种疫苗称为“卡介苗”。卡介苗是一种将牛型结核杆菌在特殊培养基上多次移植培养后而产生的减毒活疫苗,无致病力,但接种于人体后可使未受过结核菌感染者获得对结核菌的特异性免疫力,保护率约为80%,免疫保护期3-4年。卡介苗主要预防儿童结核病,特别是可降低严重类型结核(如粟粒型肺结核、结核型脑膜炎)的发病率。现今婴幼儿普遍卡介苗,因而儿童结核型脑膜炎和粟粒型肺结核的发病率显著下降。卡介苗对成人肺结核的预防作用并不明显。
接种对象: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于左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内接种。
接种反应:接种后2-3天可在接种部位见小红点样针眼(洗澡时避免洗澡水淋湿注射部位皮肤。可用干净手帕或消毒纱布将上臂包扎起来。也不要用手触摸,以保持局部清洁,避免其它细菌感染)。新生儿快满月时,注射部位才可能出现明显反应,可渗出黄白色的脓液,局部形成溃疡,并结痂,还可再流脓,反复多次。2-3个月痂皮脱落,形成一颗永久性的略凹形疤痕。
禁忌症:低体重儿(≤2500克),早产儿,出生时有严重窒息或有吸入性肺炎的新生儿不能接种卡介苗,待身体恢复后补种。
注意事项:接种卡介苗侧胳臂4周内不能接种其它疫苗。在新生儿满3个月时,需要进行复查(做OT或PPD试验,祥见后述的“结核菌素试验”),以了解卡介苗接种后是否有效。如无效,需补种。
附 :结核菌素试验
结核菌素是由结核杆菌培养物经过加热灭活和过滤浓缩制得的试剂,用于结核病的诊断、卡介苗接种对象的选择及卡介苗接种后效果的监测。
试验用的结核菌素制品有两种,即旧结核菌素(OT)和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PPD)。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不含任何非特异性物质,因此用PPD作试验较OT结果更稳定,反应更准确,还不易产生非特异性反应,但价格较高。
人体在感染结核杆菌或接种卡介苗6-8周后,体内就产生了抗结核杆菌的抗体,以后一旦再遇上结核杆菌就会发生过敏反应。此时用结核菌素做试验,可以出现阳性反应。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后3个月需做结核菌素实验,查卡介苗的接种效果。如果结核菌素实验阴性,表示原来的卡介苗接种不成功,对结核病没有抵抗力,需补种卡介苗;如果阳性,标志着卡介苗接种成功,对结核病已有抵抗力;如果实验结果强阳性,说明人体对结核杆菌有强烈的免疫反应,可能曾经感染过或现在正感染着结核病,需进一步做胸部X线摄片等检查以明确诊断。除新生儿外,其他年龄儿童、青年人或成人在接种卡介苗前也要先做结核菌素试验,以确定是否需接种卡介苗。
结核菌素试验方法:将0.1毫升结核菌素稀释液皮内注射于左前臂屈侧皮肤,使之形成6-8毫米的皮丘,注射后48-72小时观察局部反应。根据注射部位皮肤硬结直径判定机体反应程度。如果注射局部无硬结,只有轻度发红,则为阴性;硬结平均直径5㎜以下为可疑阳性(±);硬结平均直径≥5㎜为阳性,其中5-9㎜为弱阳性(+),10-19㎜为中等阳性(++),20㎜以上为强阳性(+++);局部出现水疱,坏死或淋巴管炎为特强阳性(++++)。
脊髓灰质炎疫苗
相关疾病: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一种肠道传染病,人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后,绝大部分表现为隐性感染,无任何症状,一部分人可出现发热、咽痛、乏力或恶心、腹泻等感冒症状。极少数感染者,由于病毒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脊髓前角神经元的病理改变,导致肌肉特别是肢体肌肉发生不对称性迟缓性麻痹,因多发生于儿童(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故俗称“小儿麻痹症”。
病人、隐性感染者及无症状病毒携带者是传染源,其中轻型无麻痹病人及无症状病毒携带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可通过水、食物、手及玩具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可获得同型病毒持久的免疫力。本病隐性感染率高达90%以上,5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均可通过显性或隐性感染而获得免疫力。6个月以下的幼儿可从母体获得抗体,故患病以6个月至5岁儿童居多,占90%。随着儿童普遍应用疫苗,小儿感染机会减少。
经过多年在儿童中普遍推广脊髓灰质炎疫苗,我国的脊髓灰质炎发病率逐年下降。目前,我国已无本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但世界上还有其他一些国家存在脊髓灰质炎流行,尤其是与我国接壤的一些国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流行,传入我国并引起传播的危险依然存在。近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现脊髓灰质炎疫苗病毒变异株的循环并导致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这使我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面临新的挑战。据最近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在彻底消灭脊髓灰质炎之前,脊髓灰质炎疫苗(减毒疫苗及灭活疫苗)的应用至少还需要10-20年。
基础免疫:儿童出生后满2个月开始服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连续服用3剂,每次至少间隔4周,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要求在一周岁以内服完。
为什么规定儿童在一周岁内必须连续服用3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呢?
引起脊髓灰质炎的病毒有三种型别,分别为Ⅰ、Ⅱ、Ⅲ型病毒,感染后产生的免疫力没有交叉性。脊髓灰质炎疫苗也分为Ⅰ、Ⅱ、Ⅲ三个型别,能使人体产生对付相应型别病毒的免疫力。目前我国使用的是三价糖丸,但三个型之间存在着型间干扰,尤其是Ⅱ型对Ⅰ、Ⅲ型的干扰更为明显,所以三价疫苗服用一次效果不佳,中和抗体阳转率Ⅰ型仅为65%-84%,2型75%-88%,3型为43%-72%。而服用三次疫苗后,中和抗体的阳转率和抗体平均滴度均较为满意,所以规定儿童在1周岁内必须连服3次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加强免疫:在4周岁时服用1次。
强化免疫: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全国、一个省或一个省的某部份)在同一时间内,对规定年龄组人群不管是否有服疫苗史一律投服疫苗。
应急免疫:对一些常规免疫地区,一旦发生可疑病例,迅速在一个大的范围内(一个县及其临近)对未服疫苗或服疫苗不全者立即补服。服苗后疫苗病毒能在肠道内迅速生长繁殖而排斥野毒株,并能在短时间内(7-10天)产生中和抗体中和病毒。因此,在脊髓灰质炎可能出现流行时,短时间内投放大量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对适当年龄组人群进行应急服苗,使之在易感者体内迅速繁殖,产生抗体,并干扰野毒株在人体内的繁殖及在自然界的传播,以控制流行,降低发病率。当然要在流行开始时最短的时间内服苗,服苗区域范围尽量扩大。
禁忌症:
1.有免疫缺陷症、白血病者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服。
2.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3.急性传染病,严重营养不良,活动性肺结核及其他严重心、肝、肾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禁服。
4. 发热、最近一周内有腹泻(一日大便多于4次)者推迟服用。
注意事项:
脊髓灰质炎疫苗中有白糖、葡萄糖、奶粉、奶油等,味道香甜,俗称“糖丸”,一般儿童都乐意服用。但该疫苗是减毒活疫苗,对热非常敏感,高热会破坏其活性,因此服用时严禁用热开水送服。对年龄小的幼儿,可先将糖丸碾碎,放入药匙内,加少量凉开水(或纯净水)溶成糊状服用;或将糖丸溶于5ml凉开水(或纯净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口服咽下。较大月龄儿童服用糖丸时,可以像吃普通糖果一样放入口中咬碎,融化后咽下。服后应喝点凉开水或糖水,以保证疫苗全部进入肠胃。服糖丸半小时后才可吃热东西,以免影响效果。服糖丸必须看服下肚,如吐出,应先饮少量凉开水,休息片刻后再服。
百白破疫苗
相关疾病: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持续性阵发性咳嗽并带有鸡鸣样吸气尾音为特征,易合并肺炎和脑炎。病孩咳嗽的厉害,夜里比白天更重,有时会持续2-3个月,故名“百日咳”。本病传染源为病人(包括非典型病人和轻型病人),潜伏期末即从呼吸道排菌,发病后1-3周就有较强的传染性,尤以发病第一周传染性最强。通过飞沫传播,家庭内传播较多见。人群对百日咳普遍易感,幼儿更易感染。由于母体缺乏足够的百日咳抗体,故 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发病率较高。百日咳病后不能获得终生免疫,不少儿童百日咳患者发生第二次感染,但症状较轻。
白喉是由白喉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表现为咽喉等处出血、肿胀并有灰色假膜形成及中毒症状,重症可并发心肌炎及神经麻痹。本病病人和带菌者为传染源,以飞沫传播为主,亦可经玩具、衣物、用具间接传播,或通过污染的牛奶和食物引起爆发流行。人群对白喉普遍易感,但不同年龄组差异较大,6个月以下婴儿有来自母体的白喉抗体,较少发病。2-10岁发病率较高。但近年因计划免疫的大力推广,发病率逐步降低,而成人发病明显增多。病后有持久的免疫力。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而引起的极为严重的创伤性感染性疾病。一般在伤后6-10天发病,也有伤后24小时以内或数周后才发病的。发病时间越短,症状越严重,危险性越大。发病初先有乏力、头晕、烦躁不安、打哈欠等前驱症状,接着可出现强烈的肌肉收缩。先由面部肌肉开始,张口困难、牙关紧闭,表情肌痉挛,出现“苦笑”面容;腹背部肌肉痉挛时因背部肌肉力量较强而出现头后仰的弓背形(医学称“角弓反张”);全身肌肉痉挛持续数分钟不等,间隔一段时间又反复发作。任何轻微的刺激如光亮、声响、谈话或触碰病人身体均可诱发。如发生呼吸肌痉挛,可造成呼吸停止,甚至窒息死亡。该病死亡率约10%。
破伤风杆菌广泛存在于泥土和人畜粪便中,正常的皮肤黏膜能有效防止其侵入,但当皮肤黏膜出现开放性损伤时,如开放性骨折、烧伤、甚至细小伤口如木刺或铁钉刺伤,均可能发生破伤风。破伤风也发生于消毒不严的人工流产,偶尔见于胃肠手术或摘除体内多年的异物后。局部伤口缺氧是一个有利发病的因素,因此当伤口窄深、缺血组织多、引流不畅、污染了泥屑、布片等造成伤口缺氧时,破伤风更易发生。
新生儿破伤风是由于接生者手不清洁(不洗或没有洗干净),断脐用的器械(如剪刀等)和包扎用的敷料未经消毒,或消毒不严或消毒后过期失效,使新生儿脐部感染破伤风杆菌而发病。因为一般在出生后7天内发病,故俗称“7日风”。由于推广新法接生和育龄妇女的破伤风类毒素接种,本病发病率已经大幅下降,但在人口较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孕妇常到地下诊所或在家用旧法接生,成为引发新生儿破伤风的主要人群。
百白破疫苗由百日咳疫苗、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三者按适量比例配制而成,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目前使用的有吸附百日咳疫苗、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混合疫苗(吸附白百破)和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混合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两者免疫效果相同,免疫程序相同,有效抗原相同,但后者在配制时去除了百日咳全菌疫苗中的有害成份,在保持免疫效果的同时,降低了副反应,更加安全,主要用于加强免疫。
基础免疫:出生后3足月、4足月、5足月各接种1次。各针次间隔时间至少≥28天。
加强免疫:1.5-2岁加强免疫1次,在7周岁(小学一年级)用精制白破二联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免疫效果:经国内外多年实践证明,百白破疫苗有良好的预防效果,目前认为对破伤风、白喉的免疫效果更为满意,对破伤风的预防效果最好。使用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后,所有被接种者的血清中的破伤风抗毒素都可达到保护水平以上,抗体可维持10-15年,保护率可达95%。这种抗体(抗毒素)可通过胎盘传递给胎儿,从而保护新生儿免患新生儿破伤风。百白破疫苗对白喉的预防效果也较理想,基础免疫后约90%的人血清中的白喉抗毒素可达保护水平,如在1.5-2岁再加强免疫,抗体可维持5年以上。百白破疫苗对百日咳也有良好的预防效果,在完成基础免疫一个月后,血清中的凝集素抗体可比免疫前增加20倍以上,其保护率可达80%左右。1.5-2岁再加强免疫1针,抗体至少可维持2-3年。
接种反应:部分被接种者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周身出现微热,同时还可伴有倦怠、嗜睡、烦躁不安等短暂症状。但接种后48小时可恢复正常。百白破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主要与疫苗中的百日咳成分有关。个别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或惊厥、抽搐、尖声哭叫等神经系统并发症,但这类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
禁忌症: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病、癫痫或有既往病史者,以及属于过敏体质的人不能接种;发热、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应缓种。接种第一针或第二针后如出现严重反应(如休克、高热、尖叫、抽搐等)应停止以后针次的接种。
附:破伤风抗毒素(TAT)
破伤风抗毒素(TAT)是一种被动免疫制剂。我国目前生产的破伤风抗毒素,是用破伤风类毒素先注射马匹,使马匹体内产生抗体即破伤风抗毒素后,取马血清经加工提取制成的。破伤风抗毒素能中和破伤风杆菌产生的破伤风毒素,注射后即刻能起到中和毒素的作用,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破伤风的目的。但是,这种用马匹生产的破伤风抗毒素对人体来说是异体蛋白,具有很强的致过敏原性,部分人注射后能引起过敏性休克或血清病。过敏性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或数十分钟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脸色苍白或潮红,胸闷气喘,出冷汗,恶心,腹痛,脉搏细弱,血压下降。重症患者很快昏迷或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迅速死亡。血清病一般在注射后2~4天发病(称为加速型),也可在7~14天发病(称为迟缓型)。主要症状是四肢或胸腹部出现寻麻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局部水肿,偶有蛋白尿、呕吐、关节痛,注射部位出现红斑,瘙痒或水肿,一般经过抗过敏治疗愈后良好。
据国外报告,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后过敏性反应的发生率5‰~10‰,发生过敏性休克0.5~2/10万。因发生过敏性休克致死的人数与患破伤风致死的人数几乎相等,而且TAT在人体内存留的时间不长,6天后即开始被身体除去,因此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所以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使用马血清抗毒素,而代之以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TIG),这是用人血为原料制成的,不发生过敏反应,而且效果好,1次注射可在人体内存留4~5周,免疫效果比TAT大10倍以上。但其价格昂贵,目前尚不能普及。
人受伤后应如何正确使用破伤风抗毒素?
应根据伤员的创伤程度,伤口的污染情况以及伤员的免疫基础,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⑴凡伤口表浅,伤口清洁,受伤者接种过破伤风疫苗(或百白破疫苗)者,只要对伤口进行清洁,消毒,包扎就可以了。
6岁以下儿童因已注射过百白破疫苗,其体内已有足够的抵抗破伤风毒素抗体存在,外伤后一般不须注射TAT。
⑵虽然接种过破伤风疫苗,但时间比较长,伤口比较深,伤口比较脏,除了清洁消毒伤口以外,还要再注射一针破伤风疫苗(或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就可达到预防破伤风的目的。
⑶如从来没有接种过破伤风疫苗,伤口比较深,伤口比较重,伤口比较脏,可以选择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同时应在不同部位注射破伤风疫苗,可以收到长期预防破伤风的效果。
⑷在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时,必须先做过敏实验,注射完毕后不能马上离开现场,最少要观察30分钟以上,无异常反应才能离开。当然医生在注射前要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工作,注射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伤员的反应。
麻疹疫苗
相关疾病: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冬春季节,其它季节也有散在发生。以发热(体温可达40℃)、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有红晕的灰白小点(克氏斑)及全身斑丘疹、疹退留色素斑为临床特征,并常并发肺炎而危及生命,麻疹合并肺炎的病死率约10%左右。
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潜伏期一般为7-14天,最长可达21天。传染期一般为出疹前5日至出疹后5日,若并发肺炎,传染性可延长至出疹后10日。病人口、鼻、咽及眼部粘膜分泌物中含大量病毒,通过讲话、咳嗽、打喷嚏,病毒可藉空气飞沫散布到周围空气中,经鼻咽部或眼结合膜侵入易感者,密切接触者也可藉手的污染而传播。未患过麻疹又未接种过麻疹疫苗者普遍容易被传染,麻疹易感者与患者密切接触后发病率可达90%以上,尤其是8个月-7岁儿童发病最多。病后有持久免疫力,第二次发病者极少见。成人多因儿童时患过麻疹或接种过麻疹疫苗获得免疫力,但近年来成人发病有增长趋势。6个月内的婴儿可受到母体抗体的保护,但由于麻疹疫苗接种后麻疹自然感染率下降,育龄妇女抗体水平降低,对婴儿的保护能力也下降。
由于麻疹病毒在人体外及空气飞沫中存活时间不长,在室内空气中保持传染性约2小时,所以疫情多发生在人员较集中的环境,如幼儿园、学校、工地、军队、医院等,以上单位的人员如没有患过麻疹或没有接种过麻疹疫苗都容易感染麻疹。
目前还没有一种特效药物能够治疗麻疹,所以一旦感染了麻疹,主要是加强护理和对症治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口腔、鼻腔及皮肤的清洁。保护眼睛,避免强光照射,若眼分泌物过多,可用3%硼酸溶液冲洗,口唇干裂可涂植物油。供给足够水分和热量,酌情给予维生素B1、C等。早期可用利巴韦林、板兰根等药物。高烧不退及怀疑有继发感染时应及早送医院处理。
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可以避免麻疹的不断传播。病人适宜隔离护理和治疗,避免外出感染他人,隔离至传染期结束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应隔离至出出疹后10天。在流行期间,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集体单位一旦发现麻疹后应要求病人隔离,并避免易感人群的接触。
预防麻疹最有效的方法是有效的接种麻疹单价或联合疫苗,目前国家推荐的免疫程序是8月龄进行第一针接种,为避免母传抗体的干扰,18-24月再进行第二次接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如麻风二联减毒活疫苗、麻腮二联减毒活疫苗、麻腮风三联减毒活疫苗)。对于没有在0-2岁内及时接种、没有患病史或免疫史不详的人群,在排除禁忌症的情况下,可补种麻疹疫苗,免疫保护期4-6年以上。大量的科学研究已经证明:有效接种麻疹疫苗后获得的免疫力几乎可以获得终生保护。
应急接种 接种减毒活疫苗后产生抗体的时间较麻疹的潜伏期早,故在接触麻疹病人后2日内接种疫苗仍有预防效果。应急接种多在麻疹流行季节前一个月进行。
紧急注射人血丙种球蛋白的注意事项
对患病的易感儿,接触麻疹病人后5天内可紧急注射人血丙种球蛋白预防麻疹。如在接触病人6天后注射,可减轻症状。丙种球蛋白的免疫保护期为3-8周。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如再接种麻疹疫苗需至少间隔6周以上,因丙种球蛋白含有麻疹抗体,能中和疫苗中的麻疹病毒,干扰免疫效果。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2周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因麻疹疫苗注射后2周人体即可产生抗体,这时就不受丙种球蛋白的影响。
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
相关疾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是由蚊子传播的人畜共患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多发于儿童,流行于夏秋季。因最先在日本发现故被命名为日本乙型脑炎。临床表现轻重不一,有隐性感染,轻症脑膜炎和重症脑炎,可出现高热,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重症幸存者常出现明显后遗症。
传染源:乙脑是人畜共患疾病。感染乙脑的人和动物(包括猪、羊、牛、马、鸭、鹅、鸡等)都可为传染源。但人感染后病毒血症期短,且血中病毒含量少,故人不是主要的传染源。猪的数量多,更新率快,每年都有数额巨大的易感幼猪,且感染乙脑后血中病毒含量多,传染性强,因此猪是主要传染源。
传播途径:蚊子是乙脑的主要传播媒介。蚊子叮咬患乙脑的病猪,唾液中即含有乙脑病毒,再经叮咬将病毒传给人或动物。蚊子感染乙脑后不发病,但可带病毒越冬传代。
人群易感性:人对乙脑病毒普遍易感,大多数呈隐性感染,感染后可获较持久的免疫力。母亲传递的抗体对婴儿有一定保护作用。乙脑患者大多数为10岁以下儿童,以2-6岁儿童发病率最高。近年由于儿童和青少年广泛接种乙脑疫苗,成人和老人发病率相对增加。
我国乙脑呈季节性流行,80%-90%的病例集中在7、8、9这三个月。乙脑集中爆发少,呈高度散发性,家庭成员中很少有同时多人发病的。
接种乙脑疫苗可收到明显的预防乙脑的效果。乙脑疫苗接种于每年流行季节前完成,我国一般5月份接种。10岁以上儿童因普遍隐性感染已获得免疫力,不需再接种疫苗。
接种对象:主要为8个月至10周岁的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8足月儿童初种两针,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接种反应:接种后偶有红肿,疼痛,1-2天内消退,偶有发热(一般在38℃以下)。少数有头晕,头疼,不适。偶有皮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一般发生在注射后10-30分钟,很少有超过24小时者,多见于反复加强注射者)。
禁忌症:发热及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脑病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既往对疫苗过敏者禁用。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
相关疾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经呼吸道传播的一种化脓性脑膜炎。本病有明显季节性,多发于冬春季节,3月-4月为发病高峰。
本病以突发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黏膜瘀点、瘀斑及颈项强直(脖子变硬)等为特征,重症1-2天即进入谵妄、昏迷状态,如抢救不及时常于24小时内死亡。儿童及青年好发,七岁以下占50%。
脑膜炎双球菌分A、B、C、D等13种菌群,其中以A、B、C三群常见,C群致病力最强。我国以往流行菌株以A群为主,B群其次,C群少见。但近些年B群和C群有增多趋势,尤其个别省份先后发生C群流脑的局部流行(如2004年末-2005年初,安徽等地发生C群流脑疫情),由于国人对C群抵抗力普遍很弱,一旦感染容易引起爆发流行。C群流脑有易传播、隐性感染比例高、起病急、病情进展快、死亡率高的特点,引起爆发性流脑较多。普通流脑的病死率在5%左右,而爆发性流脑的病死率约高达50%。
带菌者和流脑病人是本病的传染源。由于该病的传染期多不超过发病后的10天,且治疗后细菌很快消失,故病人作为传染源的意义远不如带菌者重要。经呼吸道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咳嗽、打喷嚏等是重要的传播方式。2岁以下婴幼儿可通过密切接触如同睡、喂奶、接吻等而被传染。人群普遍易感,6个月以内幼儿可由母体获得免疫而很少发病,成人则在多次流行过程中经隐性感染而获得免疫,故5岁以下儿童尤其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发病率最高。人感染后可对本群病原菌产生持久免疫力。各菌群间有交叉免疫,但不持久。
目前我国已将流脑膜疫苗纳入计划免疫。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对象:6个月至18个月儿童。
接种办法:初次免疫从6个月龄开始,基础免疫2针,两针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3岁时接种第3针,第3针与第2针接种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6岁时接种第4针,与第3针接种时间不少3年。在遇到流行的情况下,可扩大年龄组做应急接种。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流行区的2岁以下儿童可进行应急接种。
(2)2岁以上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的时间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3)2岁以上已接种2针A群流脑疫苗者,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最后1针A群流脑疫苗间隔不得少1年。
(4)接种A+C群流脑疫苗者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接种禁忌症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接种本疫苗:
1.患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
2.有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肺结核。
3.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
相关疾病:
Hib是b型流感嗜血杆菌(haemophilus influenzae type b)的英文缩写。在1892年间的全球流感大流行期间,这种细菌首次被分离出来,当时医学界误以为它就是流感的病原菌,因此将之命名为“流感杆菌”。该细菌在人工培养时必须供给新鲜血液或血液因子才能生长,故在“流感”后加“嗜血”以示区别。后来证实流感的真正病因是流感病毒,而不是细菌,但“流感嗜血杆菌”这一“错误”名称却一直沿用至今,用以纪念它首次被发现的历史。流感嗜血杆菌分a,b,c,d,e,f6个型,其中b型(Hib)对婴幼儿致病力最强,而且多见。虽然Hib与流感毫无关联,但它是引起儿童感染的最常见菌型,对儿童的威胁比流感更可怕。现知此菌可引起小儿急性化脓性疾病,如化脓性脑膜炎、鼻咽炎、鼻窦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会厌炎、心包炎、蜂窝组织炎、化脓性关节炎、骨髓炎等。在患流感时可作为继发感染的病原菌。全世界每年约300万儿童因Hib感染发病,造成40-70万儿童死亡,其中约5万死于Hib脑膜炎,约40万死于Hib肺炎。在我国,化脓性脑膜炎的50%、肺炎的30%是由Hib引起。
Hib广泛寄居于正常人的上呼吸道,健康人鼻咽部带菌率可高达60~80%。带菌可持续数日或数月,通常以冬季带菌率高,发病亦多,通过空气飞沫经呼吸道传播。新生儿体内由于存在母体抗体而获被动免疫,但3个月~3岁儿童抗体水平低,对该菌易感,发病率最高,故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尤易受到感染。气候干燥、尘土飞扬、人员拥挤、通风不良等有利于Hib在人群中扩散。3个月以下的婴儿和6岁以上的儿童发病率减低。
由于Hib引起的疾病范围广,后果严重,目前已成为一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止Hib感染的最有效的措施是接种Hib疫苗。在发达国家,如欧洲、北美Hib疫苗是儿童必须接种的。2002年起,世界卫生组织已将Hib疫苗列入扩大的计划免疫中,目前世界上有92个国家将Hib疫苗列入儿童常规计划免疫。
接种对象:5岁以下的婴幼儿普遍都应接种。由于Hib引起的脑膜炎大多发生在2岁以前,故提倡早期接种。
不良反应:通过对几百万婴幼儿的单独或同时与其他疫苗一起接种的观察,未发现严重的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少数人有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发红等。通常这种局部反应是早期的、一过性的和轻微的。有时会出现非典型皮疹。
表3 Hib疫苗免疫程序表
年龄段划分 基本免疫程序 加强
2月龄-6月龄以下 从2月龄起,每隔1-2月注射1针,共接种3针。 18月龄时加强免疫1针
6月龄-12月龄 每隔1-2月注射1针,共接种2针。 18月龄时加强免疫1针
1-5周岁 接种1针。 无需加强
禁忌症:已知对本疫苗的某种成分过敏,尤其是对破伤风类毒素过敏者,或者对先前接种的本疫苗过敏者严禁使用。在发热或急性疾病时,尤其是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活动期,应该推迟进行接种。
注意事项:本疫苗可同其他减毒活疫苗(如麻风腮联合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或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但应在不同部位分别接种。
甲肝疫苗
相关疾病:
甲型肝炎(俗称“甲肝”)是一种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各种病毒性肝炎中发病率最高的一种。典型症状为食欲减退,恶心,厌油腻,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及肝区痛。甲肝有大量隐性感染者,虽不发病,但仍可排出病毒,不知不觉地传播疾病。
本病一般潜伏期为2~6周,在临床上分为急性黄疸型、急性无黄疸型、淤胆型与重症型四个类型,病程为2-4个月。
患者及亚临床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以粪-口为主要传播途径。一般情况下,日常生活接触是散发性发病的主要传播方式,因此集体单位如托幼机构、学校、部队的发病率较高,水和食物(特别是生贝类如毛蚶等)传播,可导致甲肝爆发流行。在甲肝流行地区,绝大多数成人血清中都含有抗体,6个月以下婴幼儿已从母体中获得被动免疫故不易感染甲肝。6个月龄以后,来自母体的抗体逐渐消失而成为易感儿,故流行地区的发病多集中于幼儿。随着年龄的增加,由于存在隐性感染,发病率逐渐下降。甲型肝炎病后免疫一般认为可持续终生。
甲型肝炎的预防与卫生条件的改善和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建立有关,但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更重要的是提高机体的身体抗病能力,即接种甲肝疫苗。实践证明,接种甲肝疫苗是预防甲肝的最有效的措施。目前我国多用甲肝减毒疫苗来预防甲型肝炎。
接种对象:一周岁以上的儿童及成人。在甲肝流行期间,易感人群(婴幼儿,儿童及甲型肝炎IgG抗体阴性者)都应注射甲肝疫苗
免疫效果:绝大多数接种者获得良好的抗体反应。从对疫苗接种后的追踪情况看,未发现接种者感染发病。接种疫苗至少可获得4年保护期。
接种反应:少数人注射疫苗后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一般72小时内自行缓解。偶有皮疹,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禁忌症:患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免疫缺陷症、孕妇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被动免疫 甲型肝炎患者的接触者可注射人血血清或免疫球蛋白预防发病。注射时间越早越好,最迟不宜超过接触感染后7-10天。被动免疫效果可维持35天。注射丙种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再接种甲肝疫苗。
水痘疫苗
相关疾病: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2~6岁幼儿,偶尔出现于成人及婴儿。感染上水痘病毒后,要经过2~3周的潜伏期后才出现症状。一般是先发烧一天,伴有头痛、厌食、哭闹、烦躁不安、全身不适或咳嗽,然后有皮疹出现,呈向心性分布,大多散布于头面部、躯干及腋下,发生在四肢、手掌、足底的很少。初起时皮肤出现米粒至豆子大小的鲜红色斑疹或斑丘疹,24小时内形成圆形或椭圆形水疱,周围有红晕,水疱极易破裂而溃烂。3~5天后,水疱渐渐干燥,先由中央萎缩,然后结痂,再经数天或2~3周,结痂完全脱落而痊愈。单纯水痘的损害部位很浅,未达真皮组织,因此一般愈后不会留下疤痕。发病时眼结膜、口腔与咽部粘膜、阴道粘膜皆可发生损害。少数患儿抵抗力弱、免疫功能差,会出现出血性水泡和继发细菌感染,可导致脑炎、肺炎、心肌炎或其他器官疾病。如儿童期未患病,成人期仍敏感并可受感染(较小儿为重。前驱期长,高热,皮疹数目多,全身症状较重)。初次感染水痘后,病毒会在体内长期潜伏起来,在免疫力降低或在其他诱因激发下,可引发带状疱疹(俗称蛇盘疮),后者多见于成人,其特征是沿着周围神经分布成簇状水疱,剧烈疼痛,可导致神经痛、肺炎、脑炎,甚至引起失明、耳聋等严重并发症。
水痘具有高度传染性。水痘及带状疱疹患者为本病唯一传染源。病毒存在于病变皮肤黏膜组织、疱疹液及血液中,可由鼻咽部分泌物排出体外,出疹前一天至疱疹完全结痂前均有传染性。带状疱疹病人的传染性弱于水痘病人,易感者接触带状疱疹病人可引起水痘而不会发生带状疱疹。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接触水痘痘液(痂皮不传染)和空气飞沫传播,亦可因接触了患者使用过的布类、卧具而受染,疾病后期的脱痂则无感染性。水痘传染性很强,易感儿童接触后90%发病。处于潜伏期的供血者可通过输血传播。孕妇分娩前6天患水痘可感染胎儿,出生后10-13天内可发病。人群对水痘普遍易感,多儿童发病,病后免疫力持久,一般不再发生水痘,但体内高效价抗体不能清除潜伏的病毒,故多年后仍可发生带状疱疹。
我国现用水痘减毒活疫苗来预防水痘,同时又间接地避免了由水痘而引发的带状疱疹,相当于用一种疫苗预防了两种疾病。
接种对象:12月龄以上的健康儿童,青少年及成人,高危人群及其水痘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使用方法: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议,从1岁到12岁的所有孩子都应该注射两针疫苗:第一针在12-15个月的时候注射,第二针最好在4-6岁时注射。如果在孩提时代从未得过水痘,成年后也可以考虑补种水痘疫苗。成人(含13岁以上的青少年)接种两剂量,间隔6-10周,每次一剂量。
免疫效果:大规模临床研究表明,健康儿童接种一剂减毒活疫苗后,其血清抗体阳转率可98.6%,白血病患者为90%,免疫缺陷者为80%,因此推荐免疫缺陷者接种两剂以上,以获得持久保护。在暴露于自然水痘感染72小时之内接种疫苗,仍可获得一些保护。
接种反应:注射后偶见低热和轻微皮疹,通常自行消失。
禁忌症: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应推迟接种。对青霉素过敏者、白细胞计数过低者及孕妇不得接种。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
(麻腮风三联)
相关疾病:
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发热,皮疹及耳后、枕后淋巴结肿大为特征。皮疹一般3天即退,又称“三日麻疹”。年长儿童及成人可有关节痛及知觉异常、紫癜。孕妇如怀孕三个月内感染风疹,新生儿可发生先天性风疹综合症(心脏畸形,失明,听力障碍,智力不全等)。风疹疫苗的广泛使用,成功地控制了风疹和先天性风疹综合症的发生和流行。风疹病人为本病的传染源。患者鼻咽部分泌物中含有大量病毒,出疹前传染性最强。风疹病毒经空气飞沫传播,多感染幼龄儿童,但在学校军营等人群集中、环境拥挤的场所,可出现爆发流行。病后有较持久的免疫力。风疹曾引起多次大流行,自广泛使用风疹疫苗后流行已少见。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以腮腺肿大为特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冬春季节,广泛流行,常有局部爆发。该病可侵犯其他腺体器官引起睾丸炎、胰腺炎、卵巢炎,还可致脑膜炎、心肌炎,同时也是造成后天耳聋的重要病因之一,此种耳聋往往是不可治愈的。早期患者及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患者腮腺肿大前7天至肿大后9天,均能从唾液中分离出病毒。无腮腺肿大的感染者亦能从唾液和尿中分离出病毒。 该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本病为世界性疾病,全年均可发病,但以冬春为主。患者主要是学龄儿童,无免疫力的成人亦可发病。感染后一般可获得较持久的免疫力。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用于预防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三种疾病,也可作为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的加强免疫疫苗。
接种对象:12月龄。建议对12月龄-14岁的儿童普遍接种。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育龄期妇女或新入学的大、中、小学生及军人接种,接触自然麻疹72小时内接种疫苗可获得一定的保护力。接种后免疫力可持续11年。
不良反应:接种部位偶有疼痛,发红,肿胀,很少有全身反应,个别人在接种疫苗5-12日发热,可自行消失。
禁忌症:严重发热性疾病应推迟接种。原发或继发性免疫缺陷症,对新霉素过敏者及孕妇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接受丙种球蛋白注射者至少推迟1个月才能接种该疫苗。
麻疹,风疹二联减毒活疫苗(麻风二联)
本品系将单价麻疹和风疹减毒活疫苗原液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而成。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麻疹病毒和抗风疹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麻疹和风疹。该疫苗也可作为麻疹疫苗或风疹疫苗的加强免疫疫苗。
接种年龄:8个月以上的麻疹、风疹易感者。
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慢性感染,发热或对鸡蛋等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孕妇禁用。如对育龄妇女进行接种,接种后三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副反应及处理: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1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或轻微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成年妇女偶见轻微关节痛,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证治疗。
注意事项: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后方可接种本疫苗。在使用其它活疫苗前后各1个月,不得使用本疫苗,但可与腮腺炎活疫苗同时接种。
麻疹,腮腺炎联合活疫苗(麻腮二联)
本品系用麻疹病毒减毒株和腮腺炎病毒减毒株分别接种鸡胚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再按一定比例混合配制,并加适宜稳定剂后冻干而成。本疫苗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麻疹病毒和流行性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麻疹和腮腺炎。该疫苗也可作为麻疹疫苗或腮腺炎疫苗的加强免疫疫苗。
接种年龄:8个月以上的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
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及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副反应及处理: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注意事项: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流感病毒分甲、乙、丙三型,其中甲型致病力最强,可感染动物和人类并引起流行或大流行。20世纪发生的4次世界流感大流行均由甲型流感病毒引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曾发生过一次流感世界大流行,发病人数约5亿,造成2100万人死亡,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死亡人数。流感主要表现为急性高热寒战,1-2日体温可高达40摄氏度,伴随全身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症状,可引发肺炎、支气管炎、心肌炎等并发症,造成体弱者、老人等高危人群大量死亡。流感病毒曾多次发生变异,且有逐渐累计效应,当变异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后可形成新的流行株,因人群对此不具有免疫力,随即出现新的爆发流行。这也是流感在人类不断发生大流行而不能被根除的原因。流行株同时传染多种动物,不仅可以储存在动物体内,还可与动物病毒共同感染同期存在,经重组后产生新的流感病毒基因,再返回人类引起新的流行。
流感病毒传播迅速、流行广泛,抗原易变异,人群的特异性免疫状况不稳定。流感患者及隐性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通过呼吸道经空气飞沫广泛传播。人群普遍易感。病后有一定免疫力,但不同亚型无交叉免疫力。病毒重组后,人群重新易感而反复发病。流感流行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我国北方地区的流行一般发生在冬季,南方四季都有发生,发病高峰在夏季和冬季。
流感和普通感冒都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均易发于冬季,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因此,许多人常把普通感冒当作流感。其实,流感和普通感冒是不一样的。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发病主要见于冬春季。起病急骤、传播快、发病率高,传染率可达50%,常引起暴发或流行。以全身中毒症状为主,寒战高热,伴有全身不适,肌肉酸痛,关节痛,而呼吸道症状轻微或不明显。人患流感后产生的免疫力强,可维持8~12个月。流感病情较重,恢复较慢,易发生并发症,特别是儿童、老年人及体弱者,可因并发症而死亡。普通感冒由鼻病毒、冠状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引起,四季均可发生。以散发为主,传染率只有10%,不会引起大流行。全身中毒症状轻微,发热较低,但呼吸道症状明显,常以鼻咽部发干、打喷嚏开始,然后出现流涕、鼻塞等症状。普通感冒后产生的免疫力较弱,且因病原体为多种病毒,因此,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可反复患普通感冒。普通感冒如没有并发症,1周内可自愈,很少危及生命安全。
目前流感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接种流感疫苗被认为是预防流感发生与传播的最佳措施。目前在我国使用的流感疫苗有三种: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每种疫苗均含有甲1亚型、甲3亚型和乙型3种流感灭活病毒或抗原组份。这三种疫苗的免疫原性和副作用相差不大。由于流感病毒容易变异,所以流感疫苗的成份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流行病专家委员会的流行病学资料每年更新。
接种流感疫苗的目的:减少感染流感和感染流感后发生并发症的机会,降低流感相关住院率、死亡率;保护老年人、幼儿、慢性病患者、体弱多病者等易感人群。
疫苗接种对象:所有6个月以上而无禁忌症者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
推荐人群: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
重点推荐人群: 60岁以上人群; 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慎用人群: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
接种疫苗的时间选择:
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
使用方法:6-35个月的儿童接种两剂量,每剂0.25ml,间隔一个月;36个月以上的儿童及成人,接种1剂量,每剂0.5ml。可与其他减毒活疫苗或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但需接种不同部位。
免疫效果:全程接种流感疫苗后要在2周后产生抗体,免疫保护期1年以上.
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
1、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
2、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
3、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
4、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
5、慢性病发作期;
6、严重过敏体质者;
7、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
疫苗接种反应:
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但是接种疫苗后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
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
全身反应:接种后可能发生低热、不适。一般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对鸡蛋高度过敏者可能发生急性超敏反应。
肺炎疫苗
相关疾病:
肺炎球菌存在于正常人的口腔及鼻腔中,但一般不致病。人平时只呈带菌状态,当人的免疫力降低时,肺炎球菌可使人染病,引发肺炎,特别是大叶性肺炎。患肺炎后可继发胸膜炎、中耳炎、菌血症等严重疾病。肺炎球菌感染是世界范围内引起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年龄超过60岁的肺炎球菌肺炎患者中,病死率大约为20%,仅在美国,肺炎球菌每年造成5万人感染菌血症,老年人及高危人群病死率高达40%。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目前推荐使用的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含有混合的高纯度提纯的23种最广泛流行、最具侵袭性的肺炎球菌夹膜多糖,他们至少代表了90%从血液中分离的肺炎球菌菌型和85%从一般无菌部位分离的肺炎球菌菌型,能预防90%以上的肺炎球菌疾病,其费用远远低于一旦感染肺炎后的医疗费用。
接种对象:世界卫生组织建议2岁以上体弱儿童,50岁以上正常人,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部疾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糖尿病及其他因病导致抵抗力降低的人群都应接种。
接种反应:少数可出现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等轻微反应,小于1%的受种者可出现低热(﹤38.3℃〉、肌痛等反应。严重的接种反应,如过敏反应极为罕见,
禁忌症: 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患有严重心脏病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种;当患有任何发热性呼吸道疾病或其他急性感染时,应推迟使用。
注意事项:正使用抗生素治疗者接种后不应中断使用抗生素。2岁以下儿童接种疫苗效果不理想,不宜接种。
药物相应作用:肺炎疫苗可与其他疫苗(特别是流感疫苗)同时接种,但应接种在不同部位。
疫苗效果: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对23种夹膜型的每一种肺炎球菌多糖都可产生抗体,在接种后的第三周抗体的产生达到高峰,保护性抗体至少可持续5年。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轮状病毒于1973年从澳大利亚腹泻儿童肠活检上皮细胞内发现,形如轮状,故命为“ 轮状病毒”。 目前,轮状病毒分为7组,即A~G组, A组轮状病毒主要引起婴幼儿腹泻,发病高峰在秋冬季节,故名“婴儿秋冬季腹泻”或“秋季腹泻”,是引起婴幼儿重症腹泻的主要病原;B组轮状病毒主要引起成人腹泻,又名“成人轮状病毒”。 C组轮状病毒主要引起散发性婴幼儿腹泻。
轮状病毒性肠炎是波及全球的一种常见疾病,据报道全世界5岁以前儿童几乎都被轮状病毒所感染过。婴幼儿受到轮状病毒感染后,经过1-3天的潜伏期便开始发病。早期的主要症状是呕吐、发烧,体温达38℃-39℃,继而出现腹泻,每天大便在10次左右,个别孩子可达20次。早期可有粪便,经数次腹泻后,大便呈水样或稀米汤样,无脓血且量较多。由于患儿大量失水,很快发生脱水现象,出现精神萎靡、表情淡漠、嗜睡、面色灰白,囱门和眼窝下陷,皮肤松弛,捏起后不能立即展平,尿少,口唇黏膜干燥等症状,症状可持续3-9天。重症患儿可因脱水及肺炎、中毒性心肌炎等并发症导致死亡。
传染源:轮状病毒性肠炎有很高的传染性,无症状带毒者是主要的传染源。患者急性期粪便中有大量病毒颗粒,病后可持续排毒4-8天,极少数可长达月余。病毒排出后常污染水源、食品、衣物、玩具、用具等。当健康人接触了这些物品时,会通过手、口途径进入人体。轮状病毒在环境中比较稳定,在50℃的高温下1小时仍不会死亡;在-20℃的严寒条件下,可以存活7年;在-70℃的环境中可以长期保存。它对酸碱也有较强的耐受性,一般的洗涤剂对它毫无杀灭作用,但在外界环境中不能繁殖。正是由于该病毒的这些特点,才使它在不利的环境中能长期潜伏等待,一旦有机会进入人体,便会大量繁殖致病,然后随粪便排出体外,污染外部环境,重新感染别人。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主要侵犯6-24月龄儿童,因这个年龄组的婴幼儿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健全,其次来自母体的抗体此阶段降至最低。而6月龄以下儿童感染后多为无症状或轻症表现,这是因为新生儿的母亲大多数都曾受过轮状病毒的感染,母亲早期的乳汁中会含有大量轮状病毒抗体,新生儿吃母乳,特别是初乳,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轮状病毒感染后免疫力短暂。
目前还没有治疗轮状病毒性肠炎的特效药,对患儿多采用输液和退烧等对症疗法,卫生条件的改善并不能明显降低轮状病毒性胃肠炎的发病率。小儿经受自然感染后可以产生一定保护,但保护水平很低,没有有临床保护意义,而且每年、各个地区轮状病毒的流行亚型不同,初次感染后对再次感染的保护性差,所以各个年龄段的小儿都可能被感染。接种疫苗是公认的最有效的预防手段。轮状病毒活疫苗对4个主要常见感染型都有交叉保护,并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
目前,世界仅有少数厂家可以生产轮状病毒疫苗,其一便是我国的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该研究所生产的轮状病毒疫苗的商品名为“罗特威”, 疫苗安全有效,可明显降低轮状病毒腹泻的发病率,对重症腹泻的保护率达90%以上,免疫保护期1.5年以上。
我国研制的轮状病毒活疫苗受到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极大关注,在全球疫苗规划和腹泻病控制规划中已将其列为重点目标之一,并建议将其列入各国的计划免疫中。
疫苗的规格和包装 :每盒1人份/瓶,装量为3ml/瓶,配消毒吸管1支。
接种对象及接种年龄:主要用于5岁以下婴幼儿,推荐初始年龄从2个月开始。
接种程序(次数)和剂量 :2个月-3岁以内的小儿每年口服1次,主要用于预防高危散发人群;3岁一5岁的小儿口服1次即可,主要用于预防群发人群。每次口服3ml(1支)。
接种方法 :口服。疫苗已被调成适宜婴幼儿口味,从冰箱中取出后应放至室温,用吸管吸取疫苗,送入小儿口内并使其咽下。服用过程中洒、漏少许疫苗不影响免疫效果,但服用疫苗量应不少于2ml。如果用随疫苗配装的吸管喂服较小月龄儿童时,注意不要挤压吸管太猛,应缓慢喂服,以防呛入气管或刺激小儿引起呕吐。
禁忌症:
1、患严重先天性疾病、有过敏史及免疫缺陷者禁用;
2、患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身体不适,发烧者暂缓接种。
重要提示:
1、包装容器开启后,应在1小时内服用完。
2、服苗前、后与其它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的使用间隔应在2周以上。
3、勿用热开水送服,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副反应:一般轻微,个别小儿反射性呕吐,极个别小儿低烧和一过性轻微腹泻,一般不需处理。
口服痢疾活疫苗
相关疾病:
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痢疾杆菌分4群,四十多个血清型,型间交叉保护较弱,但在我国主要流行群是福氏和宋内氏菌群,两者发病数占整个细菌性痢疾的90%以上。
典型的细菌性痢疾表现为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及脓血便。中毒性痢疾无明显消化道症状,但可导致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率高。本病发病率高,是国内外夏秋季的常见病。
菌痢急、慢性病人及带菌者为本病的传染源。通过消化道传播。病原菌随病人粪便排出,污染食物、水、生活用品或手,经口传染;亦可通过苍蝇污染食物而传播。在流行季节食入被污染食物或饮用被粪便污染的水可引起爆发流行。人群普遍易感。病后可获得一定免疫力,但免疫力短暂不稳定。不同菌群之间无交叉免疫,但有交叉抗药性,可交叉感染。本病全年均可发生,但因夏秋季有利于苍蝇滋生及细菌蔓延,人们喜食生冷食物,故本病夏秋季节多发。儿童发病率高。
虽然改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能明显降低细菌性痢疾的发病率,但对一些发展国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因此通过接种痢疾疫苗来预防痢疾颇受欢迎。目前我国使用的口服痢疾活疫苗是基因工程口服痢疾活疫苗,疫苗主要成分是福氏、宋内氏痢疾菌株、蔗糖,并以明胶作为保护剂。口服该菌苗后能诱导肠黏膜产生特异性抗福氏2a和宋氏痢疾菌SIgA免疫应答,从而获得特异性免疫保护效果。
接种对象: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
使用方法:疫苗用缓冲液溶解后口服,共服3次,每次间隔5-7天。
表4:口服痢疾疫苗服苗剂量表
年龄组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3-5岁 100亿活菌苗 200亿活菌苗 200亿活菌苗
5-14岁 150亿活菌苗 300亿活菌苗 300亿活菌苗
14-16岁 300亿活菌苗 600亿活菌苗 600亿活菌苗
免疫效果:研究显示,服苗三次后特异性SIgA抗体阳转率,福氏为71.0%,宋内氏为77.9%。
接种反应 :口服该疫苗后全身及肠道反应轻微,偶有恶心、腹痛、便稀和胃肠道不适感。
禁忌症 :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不全、严重胃肠道疾患、急性传染病、发热及心、肝、肾、疾患者忌服。
注意事项:该品为活疫苗,切勿将口服缓冲液加热或用开水服用。启开后或加入疫苗口服缓冲液后15分钟内服完。
狂犬病疫苗
相关疾病:
狂犬病又名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潜伏期一般为1-3个月,但亦有短至1周或长达数年才出现症状者。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恐惧不安、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病死率几乎100%。
在我国,带狂犬病毒的犬是本病的主要传染原,病犬发病前5天其唾液中即含有病毒,虽貌似健康但能传播狂犬病。其次为病猫、猪和牛、马等。病毒主要通过咬伤传播,也可由带病毒动物的唾液经伤口侵入,少数可在宰杀、剥皮、切割动物等过程中被感染。人群普遍易感。人被病犬咬伤后的发病率为15%~30%,被病狼咬伤后的发病率为50%~60%。
被病兽咬伤后是否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
(1)头、面、颈、手指等与头部相近部位被咬伤后发病机会多;
(2)创口深而大者发病机会多;
(3)被咬者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缺陷者发病机会多;
(4)咬伤后迅速彻底清洗者发病机会较少;
(5)衣着厚受感染机会少;,
(6)及时、全程、足量注射狂犬疫苗者发病机会少。
狂犬病疫苗系用狂犬病毒固定毒接种Vero细胞,培养后收获病毒液,经浓缩、纯化并加氢氧化铝佐剂而成。人被病犬咬伤后如及早接种疫苗,可以预防发病。接种亦可用于高危人群的预防。
伤口处理:凡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不分年龄、性别均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方法是:用沾肥皂水的毛刷反复刷洗伤口,至少半小时,力求去除狗涎,挤出污血。刷洗后用70%酒精及碘酒反复涂擦。伤口一般不予缝合和包扎,以便排血引流。
暴露后预防:狂犬病流行地区,凡被犬咬伤者,或被其它可疑动物咬伤、抓伤者,或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被狂犬病病人唾液沾污时均需作暴露后预防接种。共接种5次,每次2ml,肌内注射,于0,3,7,14,28天(第1天,第4天,第8天,第15天,第29天)完成。如严重咬伤,可全程注射10针,于当日至第6天每日一针,随后于10,14,30,90天各注射一针。
被严重咬伤者应在当天注射狂犬病疫苗的同时,使用马源性抗狂犬病血清(简称马抗血清,用量为40IU/kg)或人源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即HRIG,效果较佳,用量为20IU/kg)。总量的一半在伤口局部浸润注射,剩余剂量作臀部肌肉注射。注射马抗血清前应作皮肤过敏反应,过敏者可脱敏注射。联合使用抗狂犬病血清或免疫球蛋白者,必须在全程疫苗注射完毕后再加强注射2-3剂狂犬病疫苗,即在全程注射后第15、75天或全程注射后第10、20、90天注射。
暴露前预防: 主要用于高危人群,即兽医,山洞探险者,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人员和动物管理人员。共接种3次,每次2ml,肌内注射,于0(即第1天,当天),7,21天进行。2-3年加强注射一次。
禁忌症: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所以治疗性接种无任何禁忌症。
副反应及处理: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若有速发型过敏反应,神经性皮下水肿、寻麻疹等较严重副反应者,可对症治疗。
注意事项:成人应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儿童应在大腿前侧区肌内注射。禁止臀部注射。在使用本疫苗期间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做剧烈运动。儿童和成人剂量相同。
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 健康犬能否传播狂犬病毒在国际上争论了数十年。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狂犬病专家咨询会技术报告称:“伤人的犬或猫在暴露发生后至少10天保持健康,可以终止人暴露后的预防处理措施。”国外有研究表明,犬在出现狂犬病临床症状前3天的唾液中可以检测到狂犬病毒;75%的犬患狂犬病后仅存活4天,所有的狂犬病犬在出现临床症状的10天内死亡。2008年我国医学家通过研究认定,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在被犬类动物所伤后需要及时到犬伤门诊进行暴露后的正确预防处理。但人若暴露10天后,攻击犬仍健康无异常现象,则受攻击的人不必处于极度的恐惧中,因为可以相信人感染狂犬病毒的几率几乎为零。
后记
人类在同传染病进行斗争的历史进程中,发现并逐渐认识了免疫现象。通过接种牛痘苗,全球于20世纪70年代末消灭了天花,这是人类同传染病进行斗争的伟大的胜利,是预防医学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预防接种为人类建立的丰功伟绩。在消灭天花的启示中,我国的计划免疫和全球的扩大免疫规划活动,正朝着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灭新生儿破伤风,进而消灭麻疹的目标奋斗。
然而还应看到差距和不足,现有免疫可供预防的传染病不过25种,约占人类已知传染病的5%,许多传染病的预防制剂有待开发。况且现有疫苗的预防效果也有局限性,如对一些虫媒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御还要靠杀虫、灭鼠和控制动物传染源;对于肠道传染病还要靠改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只靠接种疫苗难以有效的控制和消除这些传染病。同时还必须看到,即使接种同一种疫苗由于个体的免疫功能有差异,每个人产生的免疫效果不尽相同,所受感染微生物的程度有差异,预防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和任何情况下都应强调卫生保健意识,提高个人的文明卫生素质,始终把个人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接种工作全面重视起来,才能收到卫生保健、防病灭病的最佳效果。
附:卫生部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制订本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
(一)在现行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到2010年,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力争在全国范围对适龄儿童普及接种。
3.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四、接种要求
(一)接种时间。
1.乙肝疫苗
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风、麻腮、麻疹疫苗)
目前,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阶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过渡期免疫程序。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麻风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龄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
7.流脑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乙脑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9.甲肝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10.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钩体疫苗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二)接种对象。
1.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2.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其接种对象为规定实施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
3.强化免疫的接种对象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
4.出血热疫苗接种为重点地区16-60岁的目标人群。
5.炭疽疫苗接种对象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边高危人群。
6.钩体疫苗接种对象为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五、实施范围
(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脑、白破等疫苗在全国范围实施。
(三)乙脑疫苗除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施。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否开展乙脑疫苗接种工作,由上述地区卫生厅局确定后报卫生部。
(四)甲肝疫苗、麻腮风、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因暂不能满足全部适龄儿童接种,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下同)根据年度中央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疾病流行情况以及实施的可行性等,选择实施地区和实施对象。随着疫苗供应量的增加,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五)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实施范围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
(六)出血热疫苗根据疫情情况确定实施省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在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进行应急接种。
六、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制订本地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的能力。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基层接种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要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新的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冷链建设,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要根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需要扩充冷链容量,完善冷链建设、补充和更新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六)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及时核拨乡村医生和其他预防保健人员的接种补助经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配套注射器年度需求计划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报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的选择和采购方式,按照卫生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督导评估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订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省、市、县逐级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卫生部将定期对各地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摘要)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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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星之.实用社区计划免疫指南.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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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乙肝)是以肝脏为主要病变并可累及多器官损害的传染病,主要侵犯儿童及青少年,以疲乏,食欲减退,肝肿大,肝功能异常为主要表现,病程迁延,容易发展成慢性,甚至转化为肝硬化、肝癌,危及生命。我国是乙肝大国,发病人数约5000万,病毒携带者约1.2亿人,每年大约有28万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的疾病。
狂犬病的重要事实:1.狂犬病是人类死亡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死亡率近乎100%,一旦发病即为死亡;2.全球每年有超过5.5万人死于狂犬病。即每10分钟就有1人死于狂犬病;3.中国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超过2000例,位居全球第二位;4.15岁以下儿童占发病数的40%以上。
具有明确外伤史及典型临床表现的破伤风患者,一般均能及时诊断。治疗是否适当为直接影响破伤风预后的关键。在破伤风的治疗中,彻底的伤口处理,恰当地控制肌肉痉挛而防止喉痉挛,以及有效地控制肺部感染最为重要。
具有明确外伤史及典型临床表现的破伤风患者,一般均能及时诊断。因而,治疗是否适当为直接影响破伤风预后的关键。在破伤风的治疗中,彻底的伤口处理,恰当地控制肌肉痉挛而防止喉痉挛,以及有效地控制肺部感染最为重要。
破伤风是破伤风梭菌经由皮肤或黏膜伤口侵入人体,在缺氧环境下生长繁殖,产生毒素而引起肌痉挛的一种特异性感染。破伤风毒素主要侵袭神经系统中的运动神经元,因此本病以牙关紧闭、阵发性痉挛、强直性痉挛的为临床特征,潜伏期通常为7~8天,可短至24小时或长达数月、数年。潜伏期越短者,预后越差。约90%的患者在受伤后2周内发病。患病后无持久免疫力,故可再次感染。
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你知道不需禁酒的头孢吗
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